(一)补贴对象
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(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)。
(二)补贴条件
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(街道)、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(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)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,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。
(三)补贴标准及期限
补贴标准:每人每月200元。
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3年。同一员工先后到多个基层岗位就业并申领本项补贴的,补贴期限累计计算。
(四)申请材料
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,劳动合同(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)
(五)办理流程
一、办理时限:
1、用人单位(或补贴对象)原则上应按季度(或半年)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(或半年)的补贴。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。
2、条件符合、资料齐全,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(公示5个工作日)。
二、网上办理流程:
登录佛山扶持通(https://fsfczj.foshan.gov.cn)进行网上申请。
三、窗口办理流程:
1.申请。申请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
2.受理审核。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,即刻作出受理决定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,并在《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》上加具审核意见,提交上一级复核;
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,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材料不齐的,当场出具《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,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;
3.复核。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,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,并在《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》上加具复核意见,提交上一级审批;
4.审批。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,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在《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》加具审批意见,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;
5.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;
6.核定划拨。财政部门对《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》进行核定,核定无误的,将资金划拨至申请账户,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。
*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。